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下述年度中实施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如下所示:
1.草屋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900元;
2.砖瓦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混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00元;
4.高层楼房(两层及以上)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300元;
5.对于地上(下)附属物的使用,将按照等价补偿的原则进行;
6.异地安置补助费用(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用等),每户将获得人民币2万元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