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2024-05-14 17:50:17 已帮助29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致伤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有关受害者的个人资料信息;
其次是鉴定的执行过程及所依据的标准;
再者就是对伤残程度的具体分类;
接下来是确定护理期限以及护理依赖性的程度和类别;
最后则是对未来可能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评估。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法规解释》中的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四款中明确规定,护理期限应该计算到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如果受害者因为残疾而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话,那么就可以根据他们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至于受害者在被评定为残疾之后的护理,则应该根据他们的护理依赖性程度,并且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护理级别的高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