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合并之后,债权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仍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且该种诉讼权力并不受合并事宜的影响,具体应遵循如下法律条款进行计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样地,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也应依其规定执行。
但需注意的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