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路占用土地时所进行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各式各样的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具体标准,均应依照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明确制定。
其次,对于土地在被征用之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量的确定方式(亦即对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做出具体赔偿标准时所需依据的数据),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正式核准的、最为基本的单位统计年报,并结合物价部门所认可的单价作为参考。
最后,若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尚不足以维持需安置的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