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参保规则规定,目前仅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进行退保操作:
首先是个人因出国定居而必须退出养老保险;
其次,在同一时期内,如果参保人出现了重复投保的现象,也有权选择退出保险;
再次,当参保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其累积缴纳的保险费未满15年时,如其并不愿意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农村社会保障或城市社会保障,便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养老保险;
最后,当参保人身故时,其遗属也有权选择退出养老保险。
然而,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提及的第四种情况(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纳的保险费未满15年),需在退休之前方可进行退保操作。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