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标准的基本理念在于,评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必须待其身体恢复至正常状态方可进行。
此外,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实质是以客观检验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来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判断。
伤残等级由一级至十级不等,每一级别均有各自明确的评判标准。
无论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受害人均需提供相应的材料作为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