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临拆迁时,未曾收到相关通知或公告,使得对于真实性的判断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解读变得更为困难。
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准确了解拆迁行为的合规性,补偿标准是否公正合理,安置房的保障程度等种种问题接踵而至,引发深深的担忧和困扰。
2.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拆迁应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获取市级或者县级政府的审批,对于大规模的征收项目更需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方可实施。
一旦获得了相应的许可,相关部门将会在拆迁现场公示拆迁公告。
因此,只有经过政府批准的拆迁行为才能被视为合法的。
若仅凭拆迁方的单方面陈述,那么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便会受到质疑,留下巨大的疑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