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国企离职后员工档案归属事宜的说明:
在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档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给当地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待员工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时,则可按程序将其个人档案迁入目前就职公司所在地的人才机构。
在此过程中,现就职单位需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文件,随后向就业部门所辖的就业地点所在的公共服务机构提交调档函申请,以便顺利完成档案迁移手续,使之最终落户至当前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