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被羁押者若满足法定条件,便可申请办理保释手续。
按照现行法规,对于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采取否会明显引发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考量后取保候审仍然可行的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是否予以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经过评估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