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协议中,用人单位不得滥用其权力任意解除雇佣关系。
若出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劳务合同的相关处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当事人均可解除该合同:
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