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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什么时候拿

银行贷款合同什么时候拿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12 13:00:09 已帮助18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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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什么时候拿
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其性质被认定为实践性合同,也即是说,在这类合同中,贷款行为自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便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性合同,也常被称为实物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在意识表示上达成一致意见外,还需将标的物实际交付,方可使得该合同得以正式成立并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类型
然而,除了这种情况外,自然人与法人以及法人相互间的借贷协议则属于诺成性合同范畴。
需要强调的是,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之间存在着本质差异,这并非取决于其中一方是否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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