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协议期满且租户未按时搬迁时,房东有权向本地区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公正员对租户所携带之物进行现场清点、封闭并签发公证书。
在进行财物清点时,房东应当邀请当地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出席并见证,确保清点过程的准确性及透明度。
待财物清点完毕后,房东应将这些财产暂时存放于别处,以使住房得以腾出并重新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