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部分条款被裁定为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协议也随之失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某项民事法律行为仅有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但其剩余部分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则该行为的其余部分仍然具有约束力。
然而,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以及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与道德伦理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们将被依法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根据具体的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