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邀约撤销的相关手续及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要条件便是必须清晰认识到,合同邀约的撤销只有在该通知先于或与接受邀约方取得联系时方可进行。
因此,若您有意撤销已经发出的邀约,应立即采取行动,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或任何对方当事人能够接收并理解的方式,向其明确表明先前所作的邀约已被撤回。
只要撤回通知在邀约生效前或者跟随该邀约抵达接受邀约方手中,那么此次撤回便可视为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