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法律对于起诉有着明确的时间期限规定。
依据相关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关于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请求的时效期为三年;
而针对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进行诉讼时,其有效诉讼期间同样是三年。
在此期间内,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从当事人了解或理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及责任人之时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当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正式申请来决定是否予以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