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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农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10 18:15:16 已帮助19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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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1、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征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第二百四十三条的授权获得应有的补偿。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承包经营者不但有权收回其经营的土地,同时也会得到政府相应的补贴以资鼓励。
2、政府出于我国公共利益的考量,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组织、个人的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征收。
对于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不会因为土地征收而下降,同时也要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于征收组织、个人的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政府同样应该依法给予合理的征收补偿,以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在征收个人住宅的过程中,政府还需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因征收而受到影响。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够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转包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行为,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保持不变,接包人则需向转包人支付一定的转包费用。
出租则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这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关系,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仍然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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