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合同中的某一条款或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则不会对其余部分产生任何影响,这些剩余部分的效力将维持不变。
其次,即使合同整体上被宣告为无效或已被撤销,其自始至终也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外,如果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但这并不妨碍合同中那些独立存在且与解决争议相关的条款继续发挥作用。
最后,当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后,基于此合同而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予以归还;
若无法实现返还,或者返还并无实际意义,那么就应该进行折价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有过失的一方,他们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倘若双方均有过失,那么他们就需要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