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涉及通过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手段来吸纳社会公众的资金,从而对整个金融市场秩序产生破坏作用。
此种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通过非法手段提高存款利率以吸引公众存款;
采用变相提高利率的手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及未获得相关资质许可的机构或个人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等。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