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时,其实仍然是有可能实现离婚目的的。
此时,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其中一方提出了离婚请求,都可以先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调解后发现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