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而出让土地所有权则无法实现继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系指由政府依照特定程序直接授予本地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使用的土地权利,具有明显的人身依附性和不可继承性。
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则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允许土地使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对土地进行租赁、抵押以及转让等活动的土地使用权,其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流转,故可进行传承,自然也就具备了继承的可能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