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诱发事故后交强险的赔偿事宜
无证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时,交强险的赔付范畴仅限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伤员的紧急救治所需费用。
倘若被保险人在该事件中无证驾驶,那么由此引发的受害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对于先前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保留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