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者违约金的明确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条款期内所需缴纳的违约金金额绝对不能超越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额度;
其次,如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那么此种违约金也不应超出该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尚未履行的那部分时间所应分担的培训费用;
再者,对于那些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并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者,他们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承担着保密义务的员工;
最后,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