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父母实施的软禁时,需要明确认识到这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
此时应当立即选择报警,警方必定会对这类情况予以高度重视并展开调查。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均享有权利且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举报。
同时,受害者针对自身人身及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同样拥有向上述机构进行报案或控告的权利。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于各类报案、控告、举报,均应无条件地接受。
若发现案件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则应将相关材料移交给相应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如遇紧急情况,需先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再行移交主管机关。
此外,犯罪分子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自首的,亦适用于本条款第三款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