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信用卡作为日常消费支付的主要手段,其独特的免息周期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便利。
然而,由于其固有的使用期限限制,每张卡均需在特定时间点进行更新替换。
据我们所知,信用卡在到期后无法直接前往银行进行更换。
请注意,所有的信用卡均由信用卡中心统一寄送,在卡片临近到期之际,信用卡中心将会向持卡人邮寄新的卡片。
若您未能收到新卡,可随时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请求信用卡中心重新发送新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