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未按期归还所欠银行款项的行为,可视为民事纠纷,这仅仅涉及到民事责任的承担。
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并不会导致个人被监禁或入狱。
然而,若仅是由于持卡人无法承受信用卡债务而产生逾期付款的现象,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担忧坐牢的问题。
不过如果存在诸如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等违法行为,且诈骗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或者恶意透支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那么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而面临坐牢的风险。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