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缓刑的审理原则如下:
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拘役、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犯罪人来说,如果他们的犯罪行为并不严重,而且悔过自新的表现良好,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那么便可以考虑作出缓刑的判决。
至于拘役方面,其缓刑的考察期限应在原定刑期之上增加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
而对于有期徒刑来说,其缓刑的考察期限则需要在原判刑期之上延长五年以下,但仍旧不能低于一年。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