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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货币化安置程序

棚改货币化安置程序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扩大,许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临拆迁,政府对于拆迁的居民或村民都会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有的地方会配发拆迁安置房。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024-05-07 13:35:05 已帮助29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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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货币化安置程序
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过程中,关于安置棚户区住户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需要与被拆迁者签署相关的改造补偿协议;
其次是将补偿款发放至每一位住户手中;
最后是为了保证安置人员的生活需求,提供临时性的周转房屋。
此外,针对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方式也有多种选择,其中包括:
第一种是由政府主导并组织购买,即由各区县政府从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房源,搭建起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然后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棚户区的居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
第二种则是由政府进行集中采购,即各区县政府需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的相关规定,集中购买本市正在建设或者已经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源,同时,所购房屋的价格必须要低于该地区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最后一种方式就是直接给予货币补偿,即由各区县政府将补偿款支付给棚户区的每一位住户,让他们可以自由地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者将这笔款项用于其他的消费支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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