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面临拆迁问题时,赔偿金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房产居住价值的补偿,无论兄弟二人是农村户口抑或是城市户口,只要他们的父母离世后,便可通过遗产继承方式,各得一半的房产居住价值补偿。
然而,关于房产所附带的宅基地土地价值,则仅能由户口仍保留在农村的兄弟享有。
换言之,城镇户口的兄弟在面临房产拆迁时,只能获得房屋居住价值的货币补偿,而无法享受到与宅基地土地价值相关的拆迁安置政策。
这是由于村集体的承包地及宅基地,均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的社会保障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每户家庭只能申请并使用一处宅基地进行建房,即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这便是我们常说的“一户一宅”原则。
同时,宅基地的面积亦不得超出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政府规定的标准。
此外,农村村民若出售或租赁自家住房,将不再具备申请新的宅基地的资格,以防止宅基地被过度申请。
而对于那些希望在农村地区新建住房的家庭来说,必须首先申请分户,方可满足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