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性质方面的差异: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往往归属国家,这是根据我国经济适用房政策所规定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此类房产在上市流通时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进行。
然而,普通商品住宅的用地则由开发商以支付代价的方式购买而来,因此开发商可以自主设定售价并公开销售。
至于法律规范的选择,则因拆建行为的类型而异:
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
而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其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性质,故需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补偿标准也存在显著区别:
棚户区改造作为政府为改善城市内破旧危险住房状况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其补偿金额相对较低;
相比之下,商品房拆迁赔偿则是由拆迁方对被拆迁方所提供的补偿,其补偿金额普遍较高,且通常等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