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只是因为大意而发放了错误商品,并未涉及虚假销售乃至商品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只需与商家进行沟通,提出更换商品的要求即可。
商家可能由于疏忽导致误发商品,并无恶意侵权之意,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抱持宽容之心,适度予以谅解。
然而,倘若商家故意发出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甚至出现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而且还有权向商家追讨三倍赔偿。
在经营活动中,如若经营者因提供商品或服务而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他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的约定承担修缮、重新制作、更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及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采取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寻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