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金融借贷方面的合同纠纷时,如果能够通过协商取得圆满结果当然最理想不过,但若协商无果,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当诉诸于法院解决此类纠纷时,其处理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应仔细核验参与诉讼的原、被告以及他们各自委托的代理律师等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资料;
其次,由原告一方宣讲事实经过,陈述理由依据及其所寻求的权益诉求;
接着,由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展开辩护;
再者,进入原告提供证据、被告对此质证的环节;
随后,双方互换角色,即由被告提供反驳证据、原告予以质证;
接下来,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最后,当事人分别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此外,法庭还将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若所有人都表示同意,那么法庭便可立即着手组织调解工作;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法庭将会宣布暂时休庭,等待评议结束后再做出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