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遭朋友盗用且未归还,卡主需先行偿还欠款,随后再向朋友索回款项。
无论此举乃持卡人身为导致,抑或他人所为,由于银行仅会追责于持卡人,故自持卡人将卡片借予他人之时起,整桩事件之责任便全然落在持卡人肩上。
若未能及时还款,将面临息金及滞纳金等多项损失,同时亦有损自身征信记录。
因此,卡主要首先偿清欠款,并着手向朋友索要。《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