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当事人订立遗嘱之际其民事行为能力尚未达到法定年龄或精神状况不适合立约引发遗嘱失效;
另外当遗嘱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表达意愿的真实程度受到质疑,例如出现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
再次,若遗嘱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甚至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若在遗嘱中涉及墓内人以外的其他财产或未经证实的资产。
以及遗嘱缺乏法律规定的法定格式。
以上种种均可能导致遗嘱的效力发生争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