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共有财产之际,首要的准则当属当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如果他们已经就共享财富的分配达成了真实且有效的书面约定,那么,我们将遵从协议先行的原则,依据该协议来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然而,若在没有任何协议或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依赖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照顾”原则,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