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可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证据收集不足,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弥补证据上的缺陷,并尽量争取在法定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
针对因当事人未出席庭审而导致的离婚纠纷,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申请人离异请求的欠席判决,但此类判决仅具有暂缓效力,申请人仍保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