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03 16:20:15 已帮助22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关于承揽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首先,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两个或以上,其中主要包含双方当事人,即承揽人以及定做人。
其次,承揽人和定做人之间签订的承揽合同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执行,这意味着双方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各项规定。
再者,作为承揽合同的当事方,他们应当对合同的关键性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且达成共识,这样才能达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还应包含要约与承诺两个关键步骤,同时也要满足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