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现行政策法规,货币补偿乃是根据类似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给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2、就方案而言,产权调换则是通过在异处或原址重建的住房与需被拆除之房屋进行房产所有权的互换。
3、此外,结合型补偿也是一种新型选择手段,依据被拆迁人的个人意愿,既可选择货币补偿又可选择产权调换的组合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