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婚是否具备房屋财产的承袭权利,再婚伴侣同样拥有这种权益并且作为首要顺位的继任者身份出现。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遗产传承的先后次序为:
(1)首顺位:
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配偶、血亲子女以及法定的直系长辈父母;
(2)次顺位:
涵盖被继承人生前的兄弟姐妹、祖辈和外祖父母。
在正式确认遗产继承人的权限之后,首先应当由首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若无首顺位继承人存在,方可由其次顺位继承人接手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