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因遭遇工伤被认定属实,但雇主却未履行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之职责时,他们可考虑以下可能的维权方式:
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与雇主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其次是尝试寻求基层人民调解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相关组织,以求得他们提供的调解服务;
接下来便是可将争议提交至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和裁判;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然持有异议,仍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