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支机构的界定需遵照从属性、地域性以及职能性这三大特性进行判定。
作为法人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财产无法独自承担责任时,法人有义务为之承担相关责任。
同时,分支机构可自主进行商业运营,然而在生产、销售及财务等关键环节上,仍需接受总公司的统一调配与监管。
依据2021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法人有权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若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分支机构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分支机构在开展各类民事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法人全权承担;
此外,分支机构亦可先行使用其所管理的资产予以承担,如若仍存在不足,剩余部分再由法人负责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