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情侣确立恋爱关系并赠送车辆作为礼物时,分手后也有权索回该车辆。
一般而言,赠送车辆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建立恋爱关系的一种赠与,并且赠予方可能会以期望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进行赠送。
这种形式的赠予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因此,在情侣关系破裂后,赠送车辆的一方便有权向接受车辆馈赠的一方申请归还所赠车辆。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当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受赠方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赠送方都可以依法享有撤销赠与车辆的权利:
首先,如果受赠方严重侵犯了赠予方或赠予方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受赠方对赠予方负有扶养义务却未能尽责履行;
最后,如果受赠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与其相关的赠与合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赠予方仅能在得知或认为应该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其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