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1.一是重婚行为或同时与他人保持着稳定同居关系;
2.二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包括伤害、折磨、忽视甚至遗弃家人的行为;
3.三是长期沉湎于赌博活动或有毒瘾癖好且屡次接受教育仍未能改正;
4.四是因为情感波动而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且已经持续超过两年时间;
5.最后一种情况可是其他各种原因,如自私、欺骗、财产分割不清等等,但这些情况都必须直接导致了婚姻感情破裂的结果。
在此基础上,另有专门针对女性权益保护的特别规定,即妻子处于孕期、分娩之后及中止妊娠一定时期之内,丈夫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
该条文颁布意旨在于保障妇女以及胎儿、婴儿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