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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怎么区别“情节严重”

个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怎么区别“情节严重”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4-29 18:35:13 已帮助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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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怎么区别“情节严重”
若个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出版、印制、复制以及发行非法出版物活动,则需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中,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首先是所涉及的经营金额应在五万元人民币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其次是非法所得金额需超过二万元人民币至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还包括经营数量达到报纸五千份或期刊五千本或是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共计五百件以上等情形。《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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