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传唤之间区別在于:
传唤乃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运用传票来传达信息,通知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到案受审的过程;
然而,拘役则特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于尚未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使其到达特定地点接受审讯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