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双方需签订详尽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由婚姻登记机关对该协议进行严格审核;
最后,发放离婚证书。
而对于诉讼离婚来说,其操作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原告需要准备完备的起诉状以及与之关联的各类证明文件,之后向对应法院提交并进行立案申请;
其次,经法院审核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在此基础上将包含起诉状副本在内的法律文书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方送达;
再者,若未能成功完成庭前调解,则进入正式开庭阶段;
最后,等待合议庭给出最终判决结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