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国西部中心城市——西安市,对于各类拆迁项目,其补偿金额会依据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而定。
通常来说,拆迁房屋所能获得的补偿涵盖多方面:
首先是对房屋自身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同类型房屋在市场上的平均售价;
其次是对因拆迁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所需费用的补偿;
最后是对因拆迁而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若涉及到在西安市农村地区的拆迁工作,则还需额外支付土地补偿金以及为农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土地补偿金及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陕西省已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予以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