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手写借据的特殊性,借款人务必亲自书写,避免由出借方代笔;
2、借据应当力求简洁明晰,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措辞;
3、需详细记录借款的背景及其合法性;
4、借款人和出款人的身份信息也需要在借据中予以明确,最好能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5、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借款人的签名必须经过本人确认无误;
6、借据本身必须是一份完整无缺的文件,不得使用撕裂或者裁剪过的纸张。
借据,是一种用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亲自撰写并签署盖章,以此证明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借据中所载明的债务金额。
借据是指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向他人或机构借取现金或物品时,向对方出具的书面凭据,即为借据。
一份完善的借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
借款金额(包括本币和外币)、借款用途、利息计算方法、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期限;
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解决途径等相关条款。
若涉及到证明人或担保人,则应在借据中注明其相关信息并由其签字确认。
借据应在完整的纸张上进行书写,字迹清晰可见,内容明确详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