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中,当孙女借用了祖母的房产而未予返还时,祖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向所在辖区范围内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女腾出该处不动产;
同时,如果孙女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上所认定的“侵占罪”范畴,祖母也可以据此以刑事案件申告的形式,向法院提出相应主张和诉求,以期恢复对被侵占财产的所有权。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无正当理由地将他人事物、遗忘物以及掩埋物等擅自纳入私囊、达到一定数额且拒绝履行合理归还义务的犯罪行为。
若不幸亲历此类情形,建议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他人归还被非法占用的不动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