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提供担保期间,若保证人协助其逃逸,该担保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保证人未能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情况,司法机关有权对其作出相对应的罚金处罚;
如若情节严重、涉及到犯罪事实的,亦须按照刑法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保证人若是积极协助被取保候审人员逃避拘役或惩戒的监管,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性质恶劣的包庇罪行,根据具体案情,可能会面临着包庇罪的刑事追责。《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