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两车均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驾驶员若涉嫌酒后驾驶则应被视为承当事故主要责任的行为人。
另一方面,假如发生的是因后车撞击正在正常行驶的前车而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后车则应当独立承担起整个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过,若在夜晚前车未能按照相关法规打开尾灯,以至于因此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将会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同样,如果前车在公路上停车之后未能按照法定要求启动危险警示闪光灯以及放置警示标志,进而引发了追尾交通事故,此种情形下前车亦应被视为负担事故次要责任的行为人,而由后车独自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前车已经按照规定开放了危险警示闪光灯并且设立了相应警示标志,却仍然导致了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后车则必须独立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假如前车在倒车或者溜车时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从而引起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应被视为全责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